广东省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和材料
一.广东省ICP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介绍:
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按照信息组织、传递等技术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平台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
二、广东省ICP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广东省ICP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审批部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四、广东省ICP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时间:45-60工作日
五、广东省ICP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工商查询章)(中间如有变更需提供连续的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通知书);
3、法人和股东的相关证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公司形式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工商调档章程,非公司形式的法人股东提供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4、办公场地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出租方房产证明复印件 (办公场地若为自有房产,请提供房产证彩色扫描件;若为租赁房产,请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无法提供出租方房产证的,请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彩色扫描件;面积50平以上。)
5、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上一个月以内开具的且为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3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
6、广东省内网络接入协议,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正、副页及年检页;
7、工信部所有报备域名的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域名注册所有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中文全称)、所有申报域名在工信部备案网站www.miitbeian.gov.cn公共查询打印页或截图页和所接入服务商备案后台企业查询完整页;
8、相应的前置审批文件(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需提供本文);
9、提供网站后台的登陆网址、账号和密码;
10、网站风险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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