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介绍: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包括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2、 申请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审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4、申请时间:45-60工作日
5、申请材料:咨询电话:13120369874(同微信)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增项:经营电信业务) |
2.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 |
3. 公司一级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
4. 公司一级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5. 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彩扫件)申请过程中社保不能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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