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讲话,做出了一下指示。
会议传达了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分别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重点任务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落实总体情况,财政部关于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宽市场准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汇报,研究审议了《指导意见》分工安排工作台账。
苗圩指出,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尤其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中小企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苗圩强调,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不懈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围绕《指导意见》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继续指导各地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使政策发挥出最大效果。同时,要引导和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服务机构加强政策宣传。
苗圩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部分地区开展发展环境评估试点。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形势变化,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生产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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